根据《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规程(试行)》(宿医保秘【2020】 77号),现将宿州市市直城镇职工2020年度常见慢性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常见慢性病病种:

市直参保职工患有以下常见慢性病的可以申报:

高血压(2、3级)、慢性心功能不全、冠心病、脑出血及脑梗死(恢复期)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、慢性活动性肝炎、慢性肾炎、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甲状腺功能减退、癫痫、帕金森病、风湿(类风湿)性关节炎、重症肌无力、结核病、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硬皮病、晚期血吸虫病、银屑病、白癜风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、白塞氏病、强直性脊柱炎、肌萎缩、支气管哮喘、精神障碍(非重性)、肾病综合征、弥漫性结缔组织病、脑性瘫痪、丙肝、戊肝、溶血性贫血、干燥综合症、间质性肺炎。

二、申报时间:

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。

三、申报地点:

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区,市医保局政务窗口。(埇桥区埇上路566号。可乘公交3路到达。)

四、申报条件:

参保职工确诊所申报病种一年以上,即申报时提供的病历材料确诊时间要求在2019年10月9日之前。

五、提供材料:

1.参保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。

2.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医院的诊治材料,包括门诊病历、近期阳性检查化验报告单、盖骑缝章的全套住院病历资料(包括病历首页、入院病历、各类检查化验报告单、医嘱及出院小结等)。

3、申报糖尿病的参保职工须有近期的糖化血红蛋白和餐后血糖化验单。

六、结果确认:

参保职工常见慢性病申报材料收取于10月31日截止, 次月组织专家集中评审,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12月下旬在医保部门官网发布。

七、待遇享受:

评审通过的常见慢性病参保职工,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常见慢性病待遇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宿州市医保中心

2020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