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名称:宿州市2015-2019年度公益创投绩效评估项目询价采购

二、项目限额:5.5万元

三、项目需求:

(一)中标社会组织需按我局的相关要求实施评估,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呈报我局;

(二)针对宿州市2015、2016、2017、2019四年来,共计92个公益微创投项目进行绩效评估,并出具一份总体评估报告;

(三)对这四年来的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,主要关注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、服务质量、社会效益三大方面。

(四)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,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评估报告。

四、投标人要求
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即: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执业能力;

3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二)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;

(三)投标人须是已领取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》的专业社会组织,且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,单位业务范围内有“培训”、“评估”字样。

(四)投标人近一年内有项目评估类业绩。

(五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五、询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

(一)询价文件包括(各项缺一项可能被拒绝投标):

1.民办非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。

2.法定代表人授权。

3.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、违法记录声明。

4.评估工作方案。

5.业绩证明材料。

(二)报价须进行人民币报价,必须是唯一报价,且须为一次性报价。

1.报价人的报价是全部报价,除此之外,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。

2.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、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,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
六、投标方式

投标方式:报价超过限额价视为废标,同时报评估工作方案。此两项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。

七、时间要求

(一)投标时间及地点

1投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12点前。询价文件递交地点: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561号市民政局8楼811社会组织管理局。

(二)开标时间:2020年8月10日(星期一)下午3:30;

(三)评估要求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;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评估报告。

八、投标资料 

投标资料包括报价书及评估工作方案、主要业绩介绍等,装袋密封,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。

九、评审原则

宿州市民政局2015-2019年度公益创投绩效评估项目评审小组将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择优”的原则,结合采购需求,综合考虑评估工作方案、报价及评估单位业绩等因素,一般情况下,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要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,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最终确定供应商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夏  杰;电话:0557-3255013 

报价格式为书面形式或表格形式

需注明:

时间:

报价有效期:

报价人全称(公章):

日期:

投标联系人姓名:

联系方式:

手机:

附:1、询价小组名单

2、询价规程

 

 

 

 

宿州市民政局

2020年8月4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

 

询价小组名单

 

按照局党组研究决定,依据《政府采购办法》相关规定,成立宿州市民政局公益创投绩效评估项目询价小组,保证项目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下顺利完成询价任务。

      组长:李  鹏    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

组员:夏  杰     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

王  蚌     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

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、纪委委员张学勇同志负责全程监督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2

询价规程

 

一、 编写询价公告,成立询价小组。

二、发布询价公告:在宿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询价公告,明确绩效评估相关内容、绩效评估限制价格、投标人要求、评价办法、确定成交原则等,公开对社会招聘第三方评估机构。

三、综合评价:询价小组对各单位资格及资质、公开报价、对评估方案的响应性等进行综合评价。一般情况下,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要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,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。确定成交供应商,发出询价成交通知书并公告。

四、签订评估合同。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、信用、互利的基础上,协商和签订评估合同,不得违背询价结果和成交价格。

五、项目实施。合同履行过程中,一般不得变更,如需变更,供需双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。

六、检查验收,拨付资金,资料存档。完善相关手续,做好资料存档。